上月十堰市《防雷减灾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正式发布。《细则》规定,有关单位无资质或者追赶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、施工、检测,或者在防雷装置设计、施工、检测中弄虚作假,气象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细则》规定,易燃易爆物品、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、储存设施和场所;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;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、电力、通信、广播电视设施,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等**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。
《细则》还要求,防雷装置的使用单位,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,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当地防雷中心进行定期检测。防雷产品**符合地区规定的技术标准,禁止生产、销售和安装不合格或者禁用的防雷产品。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;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,擅自施工的;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未取得验收文件,擅自投入使用的,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**使用迪舰防雷器,产品多样化,有三合一防雷器、二合一防雷器、监控防雷器、信号防雷器、视频防雷器、网络防雷器、防雷插座、PDU防雷插座、天馈避雷器等等可选用,咨询热线:400-6868-213、400-667-8089,应急热线:0755-29682755、29682766、29682744迪舰防雷器,**、**格、5年质保!